物流百科 主页 > 物流博客 > > 信息正文

如何规范铁路运输代理业务

发布时间:2020-01-02 08:07:53

2001年,铁路运输代理企业和运输主体开展了企业分工,人员离职、财务分户三个独立工作,逐步进入标准发展道路。整车物流包装是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面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佛山物流公司在当今的电子商务时代,全球物流产业有了新的发展趋势。现代物流服务的核心目标是在物流全过程中以最小的综合成本来满足顾客的需求。大件运输一般是指大设备的运输配送。大件是在重量、体积上占有优势的物品,在运具上,大件物品有严格要求,不是一般的运输车辆可以完成运输的,需要用到特殊的运输工具来完成。超限设备(货物)是指装载轮廓尺寸超过车辆限界标准;超重设备(货物)是指车辆总重量对桥梁的作用超过设计活载。然而,目前的分离还没有实现真正的分离,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1)铁路运输代理公司不能独立于运输主体,仍然依靠运输主体的大力支持。标准化的运输代理企业必须是法律实体,企业是独立的,具有与竞争竞争的市场竞争力。运输主体的支撑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不能实现企业的发展。确定了从运输企业和原始运输企业衍生出来的代理企业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家族型企业的亲子关系,而不是社会型企业的合作关系。

(2)代理服务项目清晰,但由于铁路代理企业处于起步阶段,竞争对手没有强大的竞争力,对客户的实际服务还远未规定。代理服务的核心必须是提供实质性服务。这种服务必将为货主在运输过程中带来极大的便利,社会效应将十分明显。然而,目前,代理服务项目尚未实施,客户仍在流动的现象仍然非常普遍。允许这种免费现象提供全面服务将继续存在,这将损害客户的切身利益,并最终损害代理人的利益。

  (3)由于目前铁路代理对运输主业的依赖性和相对垄断的现实,铁路代理收费标准并未实现市场化定价,致使代理服务价格相对较高,缺乏竞争能力。众所周知,目前的铁路运输代理收费项目是经国家计委认可,由省物价局进行价格审定的收费项目,虽然要求坚持货主自愿原则,在限定范围内自主定价,但在执行中难免落入一方说了算的结局。垄断行业产生垄断价格,和市场经济原则相违背。

加入WTO后,一旦代理服务企业对外开放,本代理企业将失去竞争优势。在加入WTO的条件下,进一步探索和探索发展运输代理的途径,为代理的发展和主要运输产业的发展提供双赢的途径。因此,为了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遵循以下要求:

(1)开展货代服务业务,业主必须自愿协商定价,签订运输代理合同,并坚持按合同办理业务。

(二)运输代理部门必须严格自律,加强监督检查,为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严格查处只收取非服务费或随意收费的行为。

(3)运费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必须严格按照省级价格局批准的标准进行,不得超过合同货物价值的5%的上限。